本帖最后由 郭靖 于 2012-10-17 12:51 编辑
梅岭景区:位于
南昌市西郊。山势嵯峨,层峦叠翠,四时秀色,气候宜人。素有“小
庐山”之称。
梅岭原名飞鸿山,早在汉朝初年,就辟有驿道。西汉末年,
南昌县尉梅福为抵制
王莽专政,退隐西郊飞鸿山。后人为纪念他的高风亮节,在岭上建
梅仙坛,岭下建梅仙观,改飞鸿山为梅岭。唐朝以来,有
张九龄、
张商英、
周必大、
王安石、张位五位丞相,
欧阳修、
曾巩、
黄庭坚、
陈师道、
汤显祖等
文学家,
岳飞等武将,慕名而来,留下了许多名诗佳作和文人景观。梅岭是佛、道两教的圣地之一,寺庙观坛曾多达136处。道书称此为“第十二洞天”。
西山八大名刹之首的翟岩寺,原有一尊1.6丈高的曾居云堂寺,8尺高的铜莲台和铜瓶、铜香炉、千僧锅。原道教名刹太平观旁有一株“千年银杏”,树高30米,胸围7.5米。位居山巅的紫阳宫,石室尚存,东汉开国元勋
邓禹曾到此,旁有邓仙洞和真君墓。梅岭上百座
山峰,各具特色。梅岭头翠竹生幽,
狮子峰险峻难攀,
紫阳山秀丽多姿,罗汉岭利于观景。梅岭有许多
古树名木,尤以“盆景樟”、“石中兰”、“树生竹”为奇,被誉为“梅岭三绝”。位于
南昌市西北部的
湾里区,距市区中心约15公里。梅岭古称飞鸿山,相传西汉末年南昌县尉梅福弃官隐此修道,后人筑梅仙坛于岭上,故改称梅岭。
活动内容:湾里(公交219路终点站)→新四坡→雷公坛→铁壁山庄(午餐,休息)→上宝新村→乌井水库→(公交219路终点站)
活动时间:十月二十一号(星期天)。
活动线路:湾里(公交219路终点站)→新四坡→雷公坛→铁壁山庄(午餐,休息)→上宝新村→乌井水库→(公交219路终点站)。
活动费用:自付219路公交车费来回4元;门票:无(活动组织者不收任何费用)
强度级别:★★☆☆☆,全程大约5-7个小时。
风景指数:★★★☆☆
报名:点击“我要参加”报名截止:2012年10月20日20点。
集合:2012年10月21日早上8:30湾里自来水公司门口集合(如遇下雨本次活动取消),公交219路(长班)终点站(湾里)
个人装备: 登山鞋、登山杖、帽子、手套、相机、MUSIC、小背包或腰包、垃圾袋。 自备食物:零食、水果、午餐干粮、水适量(建议男2L、女1.5L)。
自备药品:防晒护肤品、创可帖、止泻药、人丹、十滴水、风油精等。
风险说明:可能遇到的风险:跌倒、落石、滑坠、虫蛇侵扰、交通意外等。
保险意识:野外活动保险是必须的、参加此活动请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无影响活动的生理疾病,有团队精神!
活动领队:郭靖,电话:13907912523,QQ号: 904627611
有关说明:1、领队的服务是义务的,所起的作用是协调与支持活动的顺利开展,无法保障你避免意外的可能,亦不承担任何责任。领队对于线路的行进和更改具有全权。以上预计可能的以及其它无法预计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参加者自行评判风险承担能力,审慎选择参加,风险完全自行承担。报名并参加者视为完全同意本召集的内容与活动方式的约定,并严格按要求参加活动。
2、倡导自助与必要的互助相结合的户外理念,不做无保护的攀爬和个人英雄主义的冒险。为了您的安全,不允许出现独自疾走暴走和好奇新鲜擅自脱离整体团队的情况。
3、走近自然、享受自然、保护自然,做一个环保主义者。
4、本次活动适合新驴参加,欢迎新驴踊跃报名。
5、参加者需身体健康无影响活动的生理疾病。凡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残疾、精神病、痴呆症、恶意质病变及其它任何有碍运动疾病或病史者、妇女怀孕、哺乳期等不宜参加。
6、如遇下雨、下雪、冰雹、地震、台风、泥石流、恐怖袭击、怪兽出现、领队跑肚拉稀等意外情况,活动取消。
免责声明:本次活动属于自助AA活动(费用AA),非营利性质;
户外活动属于危险运动,出行者须购买户外出行人身意外伤害险。活动召集志愿者及活动中所有志愿者仅负责协调、组织活动行程,不对活动中(包括包车往返路途中)安全等意外事件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自愿报名参加者均属认同本条款。所以请参加活动者请认真看贴,并对活动责任做出承诺。本人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监护下参加活动),本人明知本活动为自助性质的
旅游活动并有一定危险,但自愿参加活动。本人知道本活动为非营利性质,实行“费用均摊”、“风险自担”原则。本人具有与活动相适应的行为能力与健康状况,承诺服从领队指挥,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活动倡议者对活动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在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发生时,领队人员有权视实际情况组织救援或改变行动计划。对于活动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和意外事故,本人及其家属不追究活动倡议者的责任。本承诺自活动开始时自动生效。本次活动为非营利自助
户外活动。
户外运动有一定的危险性和不可预知性。参加者对自己的行为及后果负完全责任。领队组除接受大家监督、有责任控制费用和公开帐目外,不对任何由
户外运动本身具有的风险以及往返路途中发生的危险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凡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领队组不承担。请报名者认真阅读所有声明条款,慎重选择和参与,如果报名即表示已经阅读和完全同意所有声明条款。